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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月13日電 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主任馬廣仁今日表示,從2003年就著手考慮制訂國家層面的濕地保護條例,到現在為止十年了。濕地立法需要其他部門的配合,現在林業局正和有關部門就有關的條款進行磋商,預期可能還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才能形成共識。
  國新辦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,介紹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等方面情況。
  關於濕地立法,馬廣仁表示,國家林業局很重視濕地立法,從2003年就著手考慮制訂國家層面的濕地保護條例。到現在為止十年了,做了很多調研,包括國內的和國際的調研,開了很多座談會,條款寫得也很多。每年的“兩會”,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,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議題就是要呼籲儘快出台國家層面的濕地立法。
  馬廣仁介紹指出:“目前全國已經有18個省份出台了地方濕地保護法規,到去年底還有一個省出台了,我們沒有計算在內,如果計算在內就是19個省了。”
  為什麼出台國家層面的濕地保護條例很難?馬廣仁表示,實際上這個路走下來也很難。因為濕地是多要素組成的綜合體,就目前而言,在我們國家,濕地保護管理是林業部門牽頭,其他部門協作共同管理濕地的一種制度。換句話說,濕地裡面,比如水、植物、魚、動物,包括水裡的動物和空中飛行的鳥類,都是不同部門在進行管理。所以在濕地立法當中,濕地是一個完整的生態系統,考慮的是整個生態系統的保護,這就需要其他部門的配合,需要其他部門的理解。
  馬廣仁稱:“到現在,我們正和有關部門就有關的條款進行磋商,我預期可能還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才能形成共識。”  (原標題:濕地保護條例醞釀十年未出台 林業局稱正磋商條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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