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特約評論員SD記憶卡傅達林
  原本民主自治的領域,緣何還會出現權力的肆意妄為呢?說到底,還是自治中的民主監ssd固態硬碟督機制失靈。
  宗族大佬把控村務、地產集團低價拿地、政界高官權力庇護……一幕現實版的《竊聽風雲3》在廣州冼村上演。日前,7名村外接式硬碟幹部涉嫌貪污受賄受審,廣州市副市長曹鑒燎被“絆倒”,暴露的城中村改造腐敗令人震驚。
  號稱廣州“最繁華”城中村改造,帷幔之下卻是不堪的利益黑幕。高官庇護、村官出地、房企出資,組合成完美的“腐敗ssd固態硬碟鐵三角”,折射出與村級民主自治完全不同的另一種“原始生態”:權力的上下勾結,官商的利益勾兌,所謂的民主自治已名存實亡。
  冼村只是近年來城市化進程中的一個縮影。因為制度的乏力,巨額利益的誘惑使得城中村改造成為腐敗的重災區,甚至衍生出權力的黑惡化現象。很多地方的城中村改造,由村委會與企業合作,一開始就沒有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村民民主表決往往淪為“空投”,極易滋生ddr4村官腐敗,並因為觸犯村民利益而引發大規模上訪或群體性事件。
  原本民主自治的領域,緣何還會出現權力的肆意妄為呢?說到底,還是自治中的民主監督機制失靈。雖然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》施行以來,以村民選舉為基礎的村級民主化呈強勢擴張,但平時的村民自治往往烙上深刻的家族利益或個人利益痕跡,村幹部個人謀利的衝動在缺乏嚴格的制約監督下,很容易蠶食村民和集體的合法權益。
  在冼村的案例中,“一言堂”“家庭會”架空民主決策,變相剝奪村民對於重要事項決策的權利,以減少村班子操盤賣地的阻力。值得反思的是,為什麼這樣的村幹部沒有及時被依法罷免?為什麼村民不能對官商勾結進行監督和制止?為什麼村民的權利不能得到及時的救濟?由於民主參與機制的輪空,村民自治的權力實際上集中到村幹部身上。而村官一旦當選就大權在握,成為難以監管更難以罷免的“肥缺”。這樣的自治環境,如何能讓權力在巨大利誘面前不為所動。
  可見,預防城中村改造腐敗也好,實現村級民主治理也罷,關鍵是在直選基礎上實現民主的決策、民主的管理和民主的監督。而只有細緻的民主程式和救濟機制,在選民與村幹部之間建立起監督制約關係,使村民意志不會被“代表”,使村幹部任何違背村民意願的行為都會受到村民的實質性約束,才能確保自治的公權不被異化。
  相關報道見A16版  (原標題:“腐敗鐵三角”暴露村民自治乏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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