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正在審議中的《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(草案)》引起社會廣泛關註。其中規定,老闆無正當理由卻始終不給員工加薪的,將面臨最高一萬元的罰款。這條被總結為“不加薪就罰款”的條款受到網絡熱議,有網友質疑,“這是政府該操的‘薪’嗎?”(11月30日《新華每日電訊》)
  多數中國人都是靠工資生活的,如果勞動者賴以養家糊口的工資原地踏步甚至下降,而生活成本不斷提高,將成為普通民眾不能承受之重。
  但是,工資到底該怎樣漲,什麼樣的情形才算“無正當理由始終不給員工加薪”,需要政府做出一攬子的制度安排,有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公平的勞資平臺上協商與博弈。政府規定老闆給員工加薪是一條途徑,但是政策關鍵在執行。政府不僅要規定企業與員工協商工資,要求老闆為員工加薪,還要提高政策執行力,幫助民眾實現漲工資的願望,讓企業盡到應有的社會責任。
  如果碰上經濟形勢不好,企業發展不順,企業不說漲工資,能夠做到不裁員、不減薪也不容易。曾有消息說,醞釀已久的《工資條例》受到了企業抵制,理由是企業不景氣,稅費負擔過重。在2012網易經濟學家年會上,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表示,如果不偷稅漏稅,九成企業可能倒閉。這種觀點也許有點言過其實,但是道出了企業稅費負擔過重,特別是中小企業生存艱難的現實。
  因此,我認為,政府與其規定企業不加薪就罰款,還不如多給企業減稅讓利。特別是效益不好的企業與中小型、微型民營企業,要讓他們給員工漲工資,政府要體現責任擔當,避免企業因漲工資承受太大的壓力。筆者註意到,中央出台了一些減稅措施。比如,上調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,對金融機構與小型、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,月銷售額2萬元以下小微企業免稅,創業門檻不斷降低,等等。但是從企業發展現狀來看,中小企業特別是微型企業壓力仍然很大,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,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還須繼續加力。
  除了減稅降費以外,政府還要給企業提供資金、技術支持,破解民營企業的融資難題,避免部分小企業因資金鏈斷裂,老闆“跑路”。通過減稅降費、融資等幫扶措施,幫助中小企業、困難企業提高競爭力與利潤空間,有利於企業產業升級換代,應對經濟轉型,也有利於企業擺脫“巧婦難為無米之炊”的加薪困擾。
  政府在“提低”的同時,也要積極“限高”。人社部發佈的2011年《中國薪酬發展報告》顯示,我國企業工資分配的結構性問題突出,企業高管收入增長偏快,部分高管工資水平過高。同時,部分行業工資水平增長過快,水平過高,部分行業企業高管年薪上千萬元。因此,對於效益好、工資高的企業尤其是國企高管,政府要盡到監管責任。加強收入分配調節,打破既得利益格局,規範企業高管薪酬,抑制部分行業企業工資水平過高、增長過快的趨勢,縮小貧富差距,降低基尼繫數。 □劉凱玲  (原標題:[來信/來論]不加薪就罰款不如政府減稅讓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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